中新网西安9月20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20日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活动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完善文物案件侦办规定和侦查模式,12年来累计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8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10人,追缴文物3.8万余件。
近年来,陕西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连续12年部署开展“鹰”系列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文物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守护国家文物安全。
陕西警方始终坚持防范在前,健全完善田野文物“核心保护点、巡查监测带和群防管控网”三层防护网,在文物保护单位、重要考古工地设立400多个警务室,在173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派出所,指导全省博物馆完成230个专业文物保卫机构设置和基本建设,不断强化田野和馆藏文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实现高密度监测防范。
与此同时,陕西公安机关借助建立“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和“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这一优势,持续推进高水平建设应用,自2011年“中心”成立以来,共收集涉及文物犯罪举报线索220余条,指导侦破大批案件,顺利追缴回大批文物;2017年“平台”运行以来共采集录入全国被盗(丢失)文物相关信息2898条,对外发布信息719条,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在全球发布被盗文物信息210条,极大提升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的质效。
陕西省公安机关还不断加强与文物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总结建立11项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协作机制,与临近的山西、河南、甘肃等省份密切合作,探索建立了“秦晋豫黄河金三角”和“陕甘毗邻六地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区域协作机制,有效形成了部门区域间联合打击防范工作合力。(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