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谈科技自立自强】将个人兴趣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院士谈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姚檀栋(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二次青藏科考队队长)

  我的科研生涯是与青藏高原紧密连在一起的,在近50年科研工作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把个人的兴趣与国家需求、人民需要紧密结合,科学研究才有意义。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实施。中国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守护好青藏高原落到实处,努力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科技的发展既要实现重大创新,又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驱动力。第二次青藏科考,正是发挥了这一作用,为这部法律的制定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发起于20世纪70年代、持续了近20年的第一次青藏科考,是我国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约260万平方公里的高原进行综合科学考察研究,积累了大量的科学资料,填补了青藏高原科学考察研究的空白,全面完成了青藏高原基础调查,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扎实的科学依据。

  2017年,第二次青藏科考启动。6年来,我们动员国内优势科研力量,跨部门、跨领域,组织了十大任务,2200多个科考分队22000多人次,持续开展了覆盖青藏高原亚洲水塔、喜马拉雅、横断山高山峡谷、祁连山-阿尔金山、天山-帕米尔等五大综合区内的19个关键区全域科考。我们围绕青藏高原地球系统过程及其环境变化这一关键科学问题,聚焦亚洲水塔、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高原“双碳”潜力、江河湖源变化、极高海拔环境、灾害风险、战略资源远景、重大工程环境保护高寒环境人类适应、地球系统综合观测与预警平台等科考内容,推动了世界级原创成果产出。

  正是这样坚实的科学基础,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制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比如,提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系统规划,除了山水林田湖草沙,还要特殊考虑冰,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的地球系统保护修复治理;再比如,总结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特点及相关特殊性,科学厘定立法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将科考列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任务,这对我们未来的科考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围绕科技支撑该保护法实施,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变化规律研究,加强雪山冰川、江河湖源生态保护,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冰冻圈灾害评价和监测预警,构建广泛的监测网络平台体系,实现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地球系统科学突破和地球系统管理。

  在第二次青藏科考中,一代新人正在成长。我相信,他们必将承前启后,为研究青藏高原、保护青藏高原实现更大创新,贡献更大力量。

  《光明日报》(2023年10月08日 01版)